發布時間:2017-3-16 作者:admin
一、邀請與調查
1、 邀請:是指在展會開始前,必須通過網絡公布或發放正式邀請函等手段通知公司的新老客戶。 該項工作應當在展會開始前 1 個月內完成。 邀請的方式同樣適用于公司的目標客戶和潛在客戶。 如客戶對公司的邀請做出反應的,則應該盡快確定對方的信息:如對方行程、參展代 表的姓名、有無前期合作、具體操作的業務人員、歷次的報價清單、合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本公司希望向其推薦的新產品信息等。 以上信息應當整理成文件形式, 出席展會的業務員必須大概的了解,以便在展會現場接洽客戶時使用。 對未作出反應的客戶,則需要由負責該客戶的業務員在臨出發前二周或者一周的時候 發送 EMAIL,通知客戶公司的具體行程安排,以及在此期間出現銷售方面情況的應急處理 等內容。旨在體現公司對客戶的尊重,同時也再一次提醒客戶展會的時間(有些客戶本身可能出席展會,但未必會通知廠方。兩次的通知提醒應當能使其對工廠的展位號等情況加深印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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